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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农业大学实验室安全手册

信息来源: 本站原创 发布日期: 2015-05-08 浏览次数:

南京农业大学实验室安全手册

 

序言

   保障安全是我们的共同愿望,可是每年都有人因为疏忽、大意在实验室中发生各种各样的事故。有部分伤者能够很快痊愈,可是有的却因意外而导致终身伤残甚至死亡。
   编辑《实验室安全手册》的宗旨是“以人为本”,从使用者的角度提出做好自身防护的措施,指明安全操作规范,以利于保障安全。编辑手册的目的在于提醒学校教职工、学生以及其他工作人员在实验室从事各类工作时,对于容易出现安全事故的方面时刻保持警觉,经常提醒自己注意安全,科学地进行实验,规范化操作,遵守学校和实验室的各项规章制度,知法守法,避免事故的发生,确保教学、科研工作的顺利进行。
   《实验室安全手册》的内容包括在实验室工作中可能遇到的主要危害、事故及其规避与排除的方法,使读者具备基本的安全知识和安全意识。更加专业化的安全教育及辅导材料,请参考专业(行业)规范或翻阅相关的专业手册。

总 则

   1、《实验室安全手册》是为学校教职工、学生及其他在实验室工作的人员的安全学习而编制;
   2、学生、新工作人员进实验室之前要参加 安全教育和培训,经院、教学实验中心、实验室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进入实验室工作;学生要在导师指导下进行实验研究;
   3、从事特殊性工作的工作人员,如放射性工作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取得上岗证后才能从事相应工作;
   4、在实验室工作的人员务必遵守学校及实验室的各项规章制度和仪器设备的操作规程;做好安全防护;
   5、在实验室发生事故时要立即处置,及时报告学院、教学实验中心和实验室与基地处、保卫处,发生重大事故及时拨打火警电话。

目 录

   Ⅰ、实验室安全用电
   Ⅱ、化学药品的使用安全
   Ⅲ、剧毒药品的使用安全
   Ⅳ、有毒、有害化学废液、废物的贮存及处理
   Ⅴ、放射性防护安全
   Ⅵ、仪器设备的使用安全

实验室用电安全(1)

  危害:
   1. 被电击会导致伤害甚至死亡。
   2. 短路有可能导致爆炸和火灾。
   3. 电弧或电火花会点燃易燃物品或者引爆具有爆炸性的材料。
   4. 冒失地开启或操作仪器设备很可能导致仪器设备的损坏、身体受伤。
   5. 电器过载会令机器损坏、断路或燃烧。

实验室用电安全(2)

  预防:
   1. 当手、脚或身体沾湿或站在潮湿的地板上时,切勿启动电源开关、触摸电器用具。
   2. 经常检查电线、插座或插头,一旦发现损毁要立即更换。
   3. 电炉、高压灭菌锅等用电设备在使用中,使用人员不得离开。
   4. 电器用具要保持在清洁、干燥和良好的情况下使用,清理电器用具前要将电源切断。
   5. 切勿带电插、接电气线路。
   6. 非电器施工专业人员,切勿擅自拆、改电气线路。
   7. 不要在一个电源插座上通过转接头连接过多的电器。
   8. 不要擅自使用大功率电器,如有特殊需要必须与学校主管部门联系。
   9. 实验室内禁止私拉电线。

剧毒药品的使用安全(1)

  危害:
   摄入微量剧毒药品即可使人致残或有生命危险。剧毒药品使用不当会造成严重环境污染。

剧毒药品的使用安全(2

  预防:
   1. 购买剧毒药品必须向学校保卫处申请并批准备案,经过公安局审批,使用“剧毒物品购买使用许可证”,通过正常渠道在指定的化学危险品商店购买。
   2. 剧毒药品管理实行“五双”制度,即两人管理、两人使用、两人运输、两人保管和两把锁为核心的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各项安全措施。
   3. 剧毒药品保管实行责任制,“谁主管,谁负责”,责任到人。管理人员调动,须经部门主管批准,做好交接工作,并将管理人员的名单报保卫处备案。
   4. 剧毒药品使用时必须佩戴个人防护器具,在通风橱中进行操作,做好应急救援预案。
   5. 实验产生的剧毒药品废液、废弃物等要妥善保管,不得随意丢弃、掩埋或水冲。废液、废弃物等应集中保存,由学校统一处理。
   6. 剧毒药品使用完毕,其容器依然由双人管理,在学校统一进行报废处理时上交,由学校管理部门在剧毒药品使用许可证上签字,证明已经处理完毕。
   7. 学生使用剧毒物品必须由教师带领。临时工作人员不得使用剧毒物品。
   8. 剧毒物品不得私自转让、赠送、买卖。如果各单位之间需要相互调剂,必须经保卫处审批。

化学药品的使用安全(1)

  危害:
   1. 腐蚀性化学药品会损伤或烧毁皮肤。
   2. 有些易燃化学危险品在一些日常动作如:开关电源、穿脱衣服时即会引起燃烧或爆炸。
   3. 配制、使用化学药品不当可能引起爆炸或者液体飞溅。
   4. 随意倾倒化学废液会导致环境污染。

化学药品的使用安全(2)

  预防:
   1. 使用化学药品前,要详细查阅有关该化学药品使用说明,充分了解化学品的物理和化学特性。
   2. 严格遵照操作规程和使用方法进行使用,避免对自己和他人造成危害。
   3. 佩戴合适的个人保护器具,在通风橱中操作实验。
   4. 实验中,不得擅自离开岗位。
   5. 了解化学药品的使用、保存、安全处理和废弃的程序。
   6. 清楚你工作的地方所用的危害性物质,了解它们对身体健康造成的危害,注意采取相应的预防措施。
   7. 从事化学类有毒有害物质的工作可享受适当级别的营养保健。
   8. 清楚当接触到化学危险品产生的损伤时所要采用的应急措施并有所准备。
   9. 化学危险品使用过程中一旦出现事故,应及时采取相应控制措施,并及时向有关老师和部门报告。

放射性防护安全(1)

  危害:
   短时间大剂量的射线照射会导致人体机体的病变。长时间小剂量的射线照射有可能产生遗传效应。大量吸入放射性物质可能会导致人体内脏发生病变。

放射性防护安全(2)

  预防:
   1. 使用放射性同位素或射线装置的人员必须是年满18 岁的、高中以上文化水平、体检符合放射工作职业要求的正式职工。
   2. 放射工作人员必须掌握并遵守放射防护知识和有关法规,经培训、考核合格,取得《放射实验工作资格证书》方可上岗操作。
   3. 购买放射源、放射性同位素及射线装置必须向学校实验室与基地处申请并批准备案,经由有关部门审批,办理准购证后到指定厂家购买;放射源必须按规定妥善保管,不得丢失。
   4. 学生做放射性实验前,必须接受防护知识培训和安全教育,指导教师对学生负有监督和检查的责任。
   5. 放射实验必须在经过申请并经主管部门批准的放射性实验室操作,严格执行操作规程,避免空气污染、表面污染及外照射事故的发生。
   6. 严格区分放射性与非放射性废物,妥善保存实验产生的放射性废物,在适当的时候由学校放射性防护部门组织处理。
   7. 放射工作人员可以享受放射性营养保健。
   8.发生放射性事故后,立即向实验室与基地处报告并采取妥善措施,减少和控制事故的危害和影响。
   9. 放射工作人员要接受学校放射性防护部门的管理。凡从事放射性工作的人员,在上岗前必须仔细阅读《南京农业大学放射性同位素管理条例》并遵照执行。

仪器设备的使用安全(1)

  危害:
   错误操作可能损坏设备,造成人身伤害。缺乏保护装置的设备容易引起伤害事故。错误连接电源,可能引发触电、失火。

仪器设备的使用安全(2)

  预防:
   1. 只有经过培训和允许,才可以使用仪器设备做指定的用途。
   2. 一定清楚仪器每个按钮的位置及用途,以便在紧急的情况下立即停止操作。
   3. 遵守仪器设备的安全操作规程,切勿贪图省时省力而走捷径。
   4. 在操作某些仪器时,衣帽穿戴要符合要求,不能佩戴长项链或者穿宽松的衣服。
   5. 要确保设备的安全装置正常有效时方可正常运作,如果对仪器的某活动部分的安全性有怀疑,应立即停机检查。
   6. 当仪器在运转的过程中有杂音或其他的运转不正常时,应立即关机并通知仪器主管人。
   7. 在清洁、维修仪器时,应先断电并确保无人能开启仪器。
   8. 由于误操作仪器而发生事故,须及时向教师以及实验室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