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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金融学科综合训练中心开放的通知(暂行)

信息来源: 本站原创 发布日期: 2016-02-23 浏览次数:

各位同学:
新学期好!从2016年2月24日(星期三)起,我院金融学科综合训练中心(以下简称“中心”)正常开放。中心作为培养学生实践能力、创新能力、就业能力,强化与外界的交流与合作的综合服务平台,对提升我院办学水平与教学质量具有重要意义。为了能够达到省级实验教学与实践教育中心建设安全标准,提高实验中心运行效率和管理水平,中心管理制度暂行如下:
一.开放时间
上午8:00-下午17:00(节假日暂停开放)
二.中心使用制度
1.学生凭授权的门禁卡进入中心,门禁卡不得借给他人;
2.进入中心后应严格遵守实验室中心的各项规章制度,按规定使用有关资源;
3.严格按操作规则使用计算机。学生不得自行改动,删除计算机硬盘中的软件和资料,不得变动连线,挪动机器,更换设备配件;
4. 保持中心整洁卫生,不得将食物、饮料带进中心。严禁在中心内吸烟;
5.严禁在中心内使用其它电器设备(含笔记本、平板电脑等);
6.中心内不得从事与实验、科研无关的活动;
7.未经许可不得随意使用教师用机;
8.离开时请自觉摆好椅子、键盘、鼠标等物,保持桌面整洁;
9.学生离开中心,请关闭电脑电源,并将私人物品带离中心,过时将做无人认领处理。
三.巡查制度
(一)巡查方式
中心管理人员实行每天随机巡查制度。
(二)巡查内容
1.了解中心运行情况;
2.处理其它突发事件,维护中心良好秩序。
(三)巡查要求
1.巡查人员需如实详细填写《巡查记录表》;
2.巡查人员在巡查中要做到客观公正、实事求是。
四.处罚制度
如有违反上述规定,将被列入中心禁入人员名单,同时学院将给予相应处分。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学院给予警告处分:
(一)门禁卡转借他人、未登记进入中心;
(二)将饮料,食物带进中心;
(三)中心内大声喧哗、抽烟、吃东西、随地吐痰、堆放废纸(杂物);
(四)中心内从事与实验、科研无关的活动。
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学院给予严重警告处分:
(一)中心内使用其它电器设备(包含笔记本、平板电脑等);
(二)擅自修改、删除系统文件,随意拔插各类插头;
(三)擅自拆动电脑配置(包括电源、网线等);
(四)人为损坏中心内设备。
因学生人为造成实验室安全事故发生,造成财产损失,学校给予记过及以上处分并由学生承担相关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