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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学院SRT管理办法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 2014-05-01 浏览次数:

金融学院本科生“SRT计划”管理规定

大学生科研训练(SRT)计划是学校培养创新型人才的重要措施。为了规范大学生SRT的管理,提高SRT计划研究质量,在现有学校对本科生SRT实施措施的基础上,学院对“SRT计划”项目规定如下:

一、项目申报

1.项目选题范围必须与本专业相关。

2.项目选题来源分为学生自主选题和教师命题两类。其中,教师命题类项目由学院教师结合自己的研究方向或课题发布选题,立项后由命题教师指导项目团队开展研究工作。

3.每位指导教师新增指导立项项目数每年度不超过3项。

二、项目中期检查

1.项目组必须按期接受中期检查,检查内容执行学校相关要求。

2.不按期接受中期检查或中期检查不合格的项目一律予以撤项处理。

三、项目结题验收

1.项目组必须按期接受结题验收,学院不接受提前或延期结题验收申请。

2.项目研究成果等级评定。对项目研究成果评审等级,评审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与不合格,其中,优秀项目占立项总数的20%,并对优秀项目给予适当奖励;评审结果作为研究生保送资格认定和面试时的重要条件。

3.项目成果结题验收后,优秀项目研究成果提交SRT论坛汇报。

四、项目成果

1.项目论文发表期刊参照《南京农业大学人文核心期刊目录》论文,必须标注“南京农业大学SRT计划基金资助”字样。

2.国家级和省级项目结题验收除提交项目研究报告外,须公开发表论文1篇及以上;

3.项目成果在《南京农业大学人文核心期刊目录》(以下简称南农核心期刊目录)上公开发表的,论文版面费按学校教务处规定报销1000元外,不足部分由学院从配套经费中给予最高1000元的资助,但国家级和省级项目从项目经费中支出,学院不再给予资助。

4.项目成果发表在南农核心期刊目录中二类以上的论文作者,可以凭论文复印件向学院申请奖励1000元;成果发表在三类以上的论文作者,可申请奖励500元。论文作者不止一名的,只奖励第一作者,奖金由第一作者分配;如果论文第一作者是教师,不奖励教师,奖励给第二作者。

五、项目经费管理

1.校级项目经费实行结题验收通过后报销制度。国家级和省级项目中期检查通过后因调研需要经项目组申请、指导教师同意后,以暂付款形式支取部分项目研究经费(最高不超过贰仟元),剩余经费待项目结题验收通过后再行报销。

2.对于未能公开发表论文的国家级和省级项目,结题验收通过后经费视项目研究实际情况给予不超过50%的报销额度。

3.版面费报销和奖励申请可不受SRT计划研究期限1年的限定。

六、本规定由金融学院负责解释,自2014年立项项目开始执行。

                                                

金融学院

二零一四年